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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冒黑烟抓拍 厦门新增3个“电子眼”

2011-06-17 03:07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厦门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宗团接听市长专线电话,解读《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据悉,厦门正采取多举措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今年新增3个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电子眼”,在全国率先开通二手车转入网上环保审核系统、在全省率先使用“工况法”对机动车排气检测等。

  据介绍,近期厦门市环保部门已在市中心的3个繁华路段新增3个“电子眼”监测尾气排放,分别在嘉禾路的中埔路段、莲前西路、虎园路,专门抓拍机动车冒黑烟现象,至此厦门这样的“电子眼”总数达到5个。此前,在嘉禾路、兴湖路2个路段率先“上岗”的冒黑烟抓拍“电子眼”。

  厦门环保部门说,对于超标排放尾气的机动车,相关司机将受到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这一罚金比过去的上限1000元,足足增加了一倍。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被“电子眼”还是被移动检测仪器逮着,对于私家车来说,第一次罚2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800元,而超过三次,则一概罚款2000元。

  厦门市环保局从去年底开始设置门槛,限制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外地二手机动车进入厦门。据悉,最近新开通了厦门机动车环保公益网,在全国率先开通二手车转入网上环保审核系统。有打算从外地购买二手车的民众,可从该网站上了解到相关被限制进入厦门的车型、尾气排放标准等,避免了先买车而后办理不了转入厦门手续的损失。同时,购买二手车者可以在网站上提交办理转入手续的材料,环保部门通过网络预审后,跑一趟就基本可以把事情搞定了,避免因材料遗漏而多跑路。

  同时,厦门将于7月1日起对部分车型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从2011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并暂缓受理转入申请。

  此外,厦门也加快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方面的立法,据悉,《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组织编制好,正在等待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交人大审议。(本网记者 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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