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新证政策 积极利用外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厦门网 2017-05-09 18:03
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近日,厦门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加强吸引外资工作,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据悉,《方案》指出,加快实施《厦门市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此外,《方案》还明确放宽能源、水利等领域的外资准入,支持外资参与我市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
在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照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进行第三方评估,强化责任清单考核机制,推动简政放权,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
除此之外,厦门强化市级统筹招商机制,首次提出成立三大产业招商推进小组,由市农业局、经信局、商务局分别牵头。在继续强化各区开发区招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市直部门的作用,形成市区联动招商、精准招商的招商机制和工作格局。
在扩展招商渠道方面,除了充分利用投洽会等重大经贸展会活动扩大对外招商、强化中介招商力量以外,还提出加大驻点招商力度,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重点城市设立驻点招商机构,并充分利用侨商、国际友城资源以及市贸促会、总商会、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经贸网络资源开展招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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