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举行人民警察荣誉仪式 向老民警致敬

闽南网   2017-02-28 08:32

  闽南网2月28日讯(通讯员厦公宣)昨日,为激发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士气,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增强广大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市公安局在警官俱乐部举行了以“忠诚本色薪火相传”为主题的人民警察荣誉仪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章丽婕,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重耕,市委常委、厦门警备区政委蔡建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市人大副主任林德志,副市长、公安局长林锐,市政协副主席黄国彬等领导和800余名公安民警及家属参加了活动。

DSC_2717

厦门市公安局举行人民警察荣誉仪式

  副市长、公安局长林锐在致辞中说,此次活动既是总结表彰、鼓劲动员,也是欢送老民警、迎接新民警,向为公安事业忠诚履职、奉献青春的老民警们致敬,向接过旗帜、站在新起点的年轻民警、军转干部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公安机关是一支崇尚荣誉的纪律部队,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因此,民警荣誉仪式不仅仅是一个新旧交接仪式,更需要一种制度上、执行上的常态保障,进而形成全警、全社会对公安工作、警察职业的集体意志和广泛认同。最后,他向退休民警表达了最美好的祝福,向已经上岗的新民警及重任在肩的全体民警表达了殷切期盼。

  2016年12月,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试行)》的通知,规范了入警宣誓、授予(晋升)警衔、表彰奖励、退休等7个仪式。为了褒奖为公安事业奉献青春岁月的老民警,也激励年轻民警继承老一辈的光荣使命,继续发扬光大,市公安局举行庄严而隆重的荣誉仪式。

  此次活动共分为《不辱使命铸辉煌》《悠悠风雨无悔路》和《薪火相传新征程》三个篇章。其中,第一篇章《不辱使命铸辉煌》主要回顾2016年市公安局的突出成绩和亮点及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2016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大力推进“四项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成绩斐然,涌现出一大批工作业绩突出、队伍作风过硬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现场还对受公安部、省、市级以上表彰的105个集体和237名先进及50对“厦门市人民警察好家庭”进行了颁奖。

  第二篇章《悠悠风雨无悔路》篇章主要回顾退休民警的从警之路。原湖里公安分局纪委监察室主任黄恩典和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处警犬大队民警李维福为代表上台,纷纷讲述了从警几十年风雨历程的的感受。活动现场还进行了“传递锦旗”仪式,1958年,碧山派出所在全国首创“爱民月”活动中,书写了许多爱民故事,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爱戴。1959年,全国公安检察司法先进工作者大会奖给碧山派出所一面锦旗,厦门公安因此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活动发源地。两位退休民警将这面有着57年悠久历史的锦旗传递给了两名新入警的民警,象征着爱民精神代代相传。随后,现场还进行了“印手模”仪式,两位退休民警在印泥上庄重地按下了手掌印,象征着把从警生涯印在厦门公安光荣史册上。

  第三篇章《薪火相传新征程》主要展示了新民警的朝气蓬勃和过硬素质。2016年至今,有134名新警加入市公安局,他们有的来自警察院校,有的来自社会招考,还有56名军转干部。这些新警是注入到厦门公安队伍的新鲜血液。他们努力学习,开拓创新,踏实苦干,将用青春与智慧书写厦门公安新的篇章。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庄严肃穆的入警宣誓。

链接:

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和忠诚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公安部政治部近日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是在公安民警职业生涯重要节点和特殊时刻举行的激励仪式,是增强公安民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在公安机关营造崇尚荣誉良好氛围的重要载体和方式。《规范》共分9个章节,设置了入警宣誓仪式、授予(晋升)警衔仪式、表彰奖励仪式、从警特定年限纪念仪式、退休仪式、因公牺牲民警送别仪式、公安英烈缅怀仪式7个仪式。每一种仪式,都从具体仪式的目的意义、参加对象、仪式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增强了人民警察荣誉仪式的仪式感。同时在仪式基本程序上体现出不同仪式规范的特点,使7个仪式程序一目了然,更具操作性和灵活性。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一箱到底”省钱省时 首趟丝路海运“一箱
  • 第二十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在厦门开幕
  • 由厦大师生自主研发 厦大翔安校区启用无人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