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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伤人并强奸 一审被判6年半

2011-03-25 04:0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宿舍内,大四女生凌晨被砍”追踪
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小村 小君

  本报讯 因为女朋友要与自己分手,心有不甘的刘某带着水果刀潜入女生宿舍后,因害怕女友叫喊,他竟拿起刀捅向女友,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本报曾于去年11月25日A18版报道)。近日,厦门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刘某的女朋友小伍是厦门某高校的一名大四学生,在东莞打工的刘某平时只能通过电话和她联系。一日在电话里小伍突然向刘某提出要分手。2010年11月23日凌晨1点多,赶到厦门的刘某带着水果刀潜入小伍所在宿舍,隔着被子往小伍的背上乱捅了几刀,并强行和小伍发生性关系。凌晨4点多,流血过多的小伍不断祈求刘某送她到医院,刘某才终于拨打了120。

  到了医院,小伍被送进了急救室,医生见刘某形迹可疑,就报了警。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经法医鉴定,小伍所受的伤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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