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无故踢了别人奥迪一脚 赔4400元还得担刑责
厦门晚报 2016-12-19 14:41
踢一脚的代价是多少?王某榕的一脚“值”4400元,而且他还可能面临9到11个月的牢狱之灾。近日,王某榕因酒后无故踢了别人的奥迪车一脚,被翔安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2月6日晚上11点左右,王某榕同朋友在翔安马巷喝完酒,走路回家。途经一家店时,见一辆奥迪Q5停在店门口,本来心情就不太好的王某榕酒劲上头,上前狠狠地朝车子的前保险杠的中网部位踢了一脚。
听到响声,在店里和朋友聊天的车主阿星(化名)跑出来。对于王某榕无故踢自己车的行为,阿星非常生气,他和朋友拉住王某榕不让他走,要他赔偿。
王某榕的朋友赶紧打圆场,并答应会赔偿。留下电话后,阿星才让王某榕和他的朋友离开。经检查,王某榕踢中的是车子的前散热网,造成散热器隔栅损坏。事后,阿星联系王某榕,要求其赔偿4000元。王某榕嫌太贵,从此不再接阿星的电话。愤怒的阿星随即报了警。
6月15日,王某榕被警方抓获。归案后,王某榕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后来,他赔偿了阿星4400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尽管如此,检察官还是认为,王某榕公然藐视法纪,在公共场所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造成财物损失共计4421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考虑到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其判处9个月到11个月的有期徒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