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在厦居住证持有人可申办出入境证件
闽南网11月30日讯(闽南网记者 袁静静 通讯员 厦公宣)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75号令),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根据省公安厅部署,自2016年12月1日起,厦门市实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持厦门市签发的居住证,可以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含镇海路办证大厅及五缘湾办证大厅)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的除外)。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便利,使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无需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这是出入境管理部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措施,也是进一步推进出入境管理改革创新的重要工作。该措施落实了《居住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了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平等一致的出入境管理服务,受益人群众多,对服务我市“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解答
一、2016年12月1日起,哪些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我市申办出入境证件?
答:自2016年12月1日起, “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持有合法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件。因此,持我市签发的居住证人员,可以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办出入境证件,办证地点有两个:镇海路办证大厅(咨询电话:2262203)和五缘湾办证大厅(咨询电话:2262815)。居住证持有人既包括外省户籍人员,也包括本省户籍人员。
温馨提醒:出入境管理支队已于2016年1月1日实施预约办证,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前,请先通过以下方式预约:
1.拨打114号码百事通进行电话预约;
2.关注“厦门出入境”微信平台进行微信预约;
3.登录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受理大厅门户网站(www.crj.fjgat.gov.cn:9080)进行网上预约;
4.对剩余的预约号进行现场预约。
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申办出入境证件需提交何种申请材料?
答:持我市签发的居住证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件享有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办证便利,仅需多提交本人居住证以证明在当地长期居住,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三、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签发地可以申办哪些种类的出入境证件?
答:持我市签发的居住证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各类赴港澳地区签注(含个人旅游签注)、除赴台定居外的各类赴台湾地区签注(含个人旅游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