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明明是“个体户”偏要称“公司”

2011-06-01 03:46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明明只是个体经营户,偏要打着“公司”的旗号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名头貌似“好听”了,却违反了有关登记法规。昨日,龙岩永定县凤城镇一家个体工商户因冒充公司,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500元。

  近期,工商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凤城镇一家服务部老板温某递给顾客的名片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该名片上赫然印着“某某速递永定分公司”字样。执法人员当即对此进行核查。果然,温某只是一名个体户,并未取得公司执照。原来,为让消费者觉得其经营的服务部有实力,温某就擅自印制了500张写有“公司”字样的联系卡。至案发时,温某已向消费者发放350张。

  执法人员介绍,一些个体户为了提高自己的经营实力,常常假冒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此举违反了《公司法》,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将严肃查处。(通讯员 刘江英 本网记者 廖明生)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今日起厦门党政机关室内工作场所今起全面禁烟
下一条:儿童“六一”当日可免费进厦门海沧动物园游玩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