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创新型企业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

2012-08-23 07:26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23日讯 昨日,厦门出台《厦门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大力培育和扶持创新型(试点)企业(以下简称“创新型企业”)。

  根据《意见》,厦门每年从市科技创新研发资金中安排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按后补助方式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予以资助,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对已通过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补足20万元的资助,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补足30万元的资助,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补足5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

  该《意见》将于9月1日起施行。(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友贤)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厦门引进人才子女免收择校择园费
下一条:初中生死在夏令营浴室 户外运动公司与医院共赔77万元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