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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表用电每度电只多缴3分钱 不少房东嫌麻烦不去办理

2012-07-12 16:54 来源:厦门晚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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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私自涨电价,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支出。张淇辉 摄

【原声】

  7月10日17:04杜先生:我来厦门已经7年了,看了你们今天报道电价的事,很有感触。其实这个要厦门本地相关部门来做这个事,我们外地人是无可奈何的,因为你不交钱,房东就叫你搬家。搬家是很累的事情,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房东这样做太影响厦门的形象。我们非常关心这个合表用电。合用电表,电业部门可以贴一张清单出来,我们每个租户都可以看得到,看用了多少电,总共要多少钱,分摊下去就完了呗。比如这个月用了200度,看总共是多少钱,贴出来我们就知道怎么分摊了,也不用去报警,警察也不用去忙,房东也就没有话讲了。要不搞来搞去,还是我们租房子的倒霉。房东要欺负我们外地人,是很容易的。现在电费真的是涨得太凶了,我们殿前这边都涨到一度1.2元了,吹个电风扇,看个电视,每个月差不多就要100元了。我们每个月辛辛苦苦打工,到头来交了房租、电费,就剩不下多少钱了。(许雅真 整理)

  7月11日16:23 钟女士:我们在杏林后尾租房子,房东说7月1日开始他交给电业局的电费涨了,所以我们租户的电费也要涨。结果他来收房租,把我们6月份的电费也涨了一起收,一度电涨了3毛钱。本来一度电7毛钱,现在涨到1块钱。(李淑琳 整理)

【回复】

  前天,本报报道了不少出租房房东借实行阶梯电价之机乱收电费的事,而物价部门也对最近接到的投诉举报件进行实地核查。物价部门表示,房东乱收电费是违法行为,他们将与电力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规劝更多的房东能去申请“合表用电”。

  昨天下午,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6月底到现在,物价部门已经处理完成11件投诉件,但这些投诉件大多不符合要求,要么没留下联系方式,要么是投诉举报对象不明确。

  “由于举报人无法提供具体的门牌号,所以物价部门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取证。”证据难取,是因为交了电费的租客没办法提供收费票据,而收钱的房东又不认账。因此,租客要投诉举报房东乱收电费,一定要做到投诉对象明确,同时还要尽可能搜集证据资料。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说,举报人之所以不愿提供确切的地址,可能是担心身份暴露后被房东赶出来。“这些举报人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我们能理解举报人的难处,物价部门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做到不外泄。”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还表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8月2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厦门市出租户代收代缴公用项目费用暂行办法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自建房屋出租户可向电业局申请按合表用户电价的标准进行收费。

  然而,截至目前,出租房合表用户才办了3.8万户,还有不少符合条件的出租房未办理“合表”。物价部门表示,根据新的合表电价执行标准,合表用户每月每度电只需多缴0.03元,不管是对房东而言还是对租户而言,都非常合算。

  “接下去,我们将与电力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以促使更多的房东到电力部门办理合表用电。”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出租户可持派出所开具的《暂住申报代理卡》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材料、户主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辖区电业局营业窗口办理合表电价申请,电业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确认。申请生效后,将按合表电价执行,合表电价执行单一电价标准,不进行分档加价。

  物价部门还表示,房东大幅提高出租房电价属于违法行为,对经查确实违规的出租户,他们将联合街道办、居委会对该出租户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以相应罚款。租客如遇房东乱收费问题,可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热线12358,同时留下确切的联系方式,以利于物价部门调查核实。(记者 陈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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