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过的茶盒装毒品 贩毒团伙主犯昨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毒贩李某生执行死刑。其同伙黄某林等4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期。
李某生,1973年出生,初中文化,他曾因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蹲了十多年,后来到厦门。2013年4月至7月间,他与黄某林、陈某等人多次驾车前往广东购买毒品,再运到连城或厦门,他们通过网络联系买家,把毒品伪装成特产,由陈某的同学罗某淮联系快递公司邮寄。
但是几次邮寄之后,快递员起了疑心:这伙人经常寄一些小袋茶叶、香菇、馅饼之类的东西,与运费相比实在划不来;还有,有些茶叶盒子有被打开过的痕迹,而不是原封包装的。
这伙人的反常举动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2013年7月11日下午,李某生再次到广东购买毒品,当晚10点多,黄某林、陈某开着租来的小车前往闽粤交界处收费站查看情况,看是否有公安机关查车。见“风平浪静”,两人便按照事先的约定与李某生在沈海高速漳浦段的天福服务区会面,李某生把装有毒品的旅行袋转移到黄某林的车上,然后黄某林开车把毒品运到李某生事先租好的房间里。李某生等人没有料到,他们的一举一动早就被警方监控了。次日凌晨,李某生、陈某、黄某林3人被警方抓获,警方搜出了他们运回厦门的毒品7包,净重6821.8克。之后,罗某淮、买家王某也先后落网。
李某生事后交代,他主要负责联系货源,也参与筹集毒资和贩卖毒品。他在东莞认识一个叫“光头”的毒品贩子,接到“光头”的电话后,他马上带着36万元现金赶去交易,最终以31.5万元的价格成交。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生的行为构成了贩卖、运输毒品罪,并且其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还通过网上贩卖毒品,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大,应予严惩,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彭菲 通讯员 厦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