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宝网”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3嫌疑人被刑拘
2016-05-24 07:46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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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思明警方快速侦破一起涉众型经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5月21日,思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他们通过厦门招宝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招宝公司”)的“招宝网”融资租赁平台购买汽车理财产品,获取抵押车辆的使用权及每月的利息收益。
今年4月起,该公司抵押给债权人的车辆陆续“丢失”,怀疑是被原车主开走的。
接到报警后,思明公安分局立即启动涉众型案件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并将“招宝公司”负责人刘某有(男,42岁,福建省福州人)、客服部经理王某芳(女,46岁,福建省厦门人)、汽车部经理李某(男,35岁,福建省福州人)传唤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经调查,2015年以来,“招宝公司”负责人刘某有伙同王某芳、李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搭建“招宝网”融资租赁平台,承诺年收益8.4%的高额回报,吸引群众进行投资。
目前,刘某有、王某芳、李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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