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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两协警恐吓敲诈渔民3000元 一人获刑一人另案处理

2012-05-17 07:3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闽南网讯 随朋友一起出海捕鱼,厦门高崎边防所的两名协警竟以“非法捕捞”为名,向4渔民敲诈3000元。

  前日,协警王某发和朋友张某鸿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刑6个月,缓刑1年。而另一名协警朱某铭则因涉嫌另一起刑事案件,被另案处理。

偶遇4渔民 两协警出言恐吓

  案发前,王某发、朱某铭均是高崎边防派出所的协警,张某鸿则是一家游艇公司的员工。

  去年4月15日晚7时许,迎着习习春风,张某鸿、王某发、朱某铭在大排档饱餐一顿后,打起了扑克牌。“我们开快艇去出海捕鱼吧!”张某鸿有公司快艇的钥匙,于是向王、朱二人提议去捕鱼,并说他此前已经撒下渔网。随后,王、朱二人便乘着张某鸿所开的快艇,到了厦门五缘湾大桥下。1个小时后,鱼还未上钩,他们倒是听到有人在电鱼的声音。“以前撒的渔网,都是被这些人偷割了!”常撒网捕鱼的张某鸿不禁抱怨道。

  听到张某鸿的抱怨后,身着协警制服的朱某铭与王某发决定,吓唬一下这些人,“我们是边防检查走私的,你们是哪里的?”此时,来自同安的渔民老张等4人,一下愣住了,忙回答说,“我们只是来捕鱼的,并没有走私物品”。

  “这里是禁渔区,在这捕鱼是违法的,电鱼也是违法的。”王、朱二人说道,并将老张等4渔民“请”上了快艇。看到这阵仗,老实的老张一下子慌了。

敲诈3000元 当晚就落网

  “怎么处理,是要罚款还是到派出所处理?”听两名协警如此说,老张吓得手足无措。

  “身上有钱吗?”张某鸿用闽南话问老张,并暗示他“只要给钱,这件事就可以解决”。老张身上并没有带钱,担心“惹祸上身”,他只好打电话叫朋友送钱。

  随后,张某鸿将快艇开到大桥附近的木栈道上,老张的朋友很快送来了3000元现金。拿到钱后,张某鸿将老张等人送回其开来的小船上,并离开了现场。未出示证件、只有制服、罚款也无凭无据的,老张等人越想越不对劲,赶忙报警。

  当晚10时许,张某鸿、王某发和朱某铭被警方传唤后,到公安局投案,并退回赃款3000元,取得了受害渔民老张等人的谅解。(本网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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