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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砂者利润太高不怕罚款 多部门调研吁非法采砂入刑

2012-05-16 14:56 来源:厦门商报 0

  据厦门商报报道 2010年4月1日起,厦门海域就严禁采砂,但仍屡禁不止,罚款已经不能解决问题。昨日,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市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到同安湾海域调研非法采砂现状。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孙建国呼吁:非法采砂入刑已刻不容缓。

为避执法晚上采砂

  “触目惊心!这么多采砂船天天采,对厦门的海域环境影响太大了。”在同安湾海域上,采砂船随处可见,有些密集停在一起。看到此情此景,船上参与调研的各部门工作人员纷纷发出感慨。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为躲避执法,这些采砂船一般白天不工作,到了晚上才开始采砂,给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厦门的海砂资源主要集中分布在厦门东部海域、同安湾海域和九龙江口附近海域等。近年来,由于建筑用砂的需求量不断扩大,盗挖海砂的现象剧增。

  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厦门海域有大型铁壳采砂船28艘、水泥采砂船237艘,日采砂能力近10万立方米,均未依法办理开采手续,对厦门海域造成极大的破坏和损失。

  另外,因砂船无序通行,严重危害厦金航线“小三通”夜航开通。

利润太高不怕罚款

  据执法人员透露,海砂需求量不断增加,销售海砂能获得高额利润。每立方米海砂,在厦门能卖到六七元,在周边省份甚至可以卖到40元左右。

  根据相关法规,对盗砂者的罚款也是按照所盗挖的立方数来计算,每立方米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但采砂船抓现行很困难,就算抓到现行,也不怕罚款,因为盗砂的利润太高了。

  执法人员透露,仅2010年和2011年,他们就查扣采砂船75艘,罚款116.22万元,但这些罚款,一条大型采砂船一年就赚回来了,“大多数采砂船对罚款都麻木了”。

想要根治必须入刑

  孙建国说,目前,我市对非法采砂船管理偏弱、处罚偏轻,仅靠经济处罚已不足于威慑违法行为。他认为,非法采砂入刑才是根治非法采砂的根本办法。

  现场参与调研的市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共同推动非法采砂入刑的进程。

他山之石

  今年1月,河北省秦皇岛市对5起非法采砂案件追究刑事责任,涉案的42名嫌疑人被分别判处10年、9年、7年、5年不等的徒刑。连云港市也已实行非法采砂入刑,并对13个涉案人员追究了刑事责任,成效均十分显著。(记者 蔡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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