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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下调但未达到降价标准 的士燃油附加费依旧3元

2012-05-11 16:50 来源:厦门晚报 0

  据厦门晚报报道 昨天93号汽油售价从每升7.84元降到7.6元,的士燃油附加费会随之变化吗?答案是否定的,附加费仍是3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目前7.6元/升仍高于7.45元/升,还未达降价要求。

  据了解,3月20日,93号汽油从7.37元/升上调至7.84元/升。按照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从3月30日零时起,的士燃油附加费开始收3元。而之前是按照“不跳表1元,跳表2元”的标准收取。

  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5.45元、6.45元、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可以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2元、3元。反之,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上述价格标准以下并持续10天以上时,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记者 王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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