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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情敌划伤对方的脸 男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012-04-25 08:4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得知未婚妻被他人骚扰,小何(化名)一怒之下,带着未婚妻和两个朋友上情敌家中讨说法。本是可以“动口”的事情,在小何的冲动之下,却演变成了刑事案件,在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原来都是小何的未婚妻脚踩两只船惹的祸。

  去年12月,小何得知受害人小徐(化名)一直电话骚扰女友小花,并多次欲约她外出。这让即将与小花结婚的小何醋意大发,12月28日凌晨2时许,他带着小花和绰号“黄毛”“小吴”的两名男子(均另案处理)至小徐家中讨说法。

  但小徐拒不开门,小何一行人直接踹门而入,并操起啤酒瓶殴打小徐的头面部,还拿酒瓶碎片划伤小徐的左脸,致其左面部有一条长达4.1厘米的伤口,并且身上有多处受伤。同年12月30日,小何在湖滨南路某酒吧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小何有期徒刑11个月。(本网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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