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也可申请转学 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规范大学转学

厦门日报   2017-09-21 17:31

­  大学也可以申请转学,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规范大学转学。

­  通知说,从今年9月1日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行备案审查制。

­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不过,《通知》说,如果学生因为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但是,要由双方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  此外,如果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还应当出具证明,由省教育厅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  《通知》还说,要防止转学中的弄虚作假,对一经查实的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违规学校和违规人员责任,而对于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记者 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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