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考:残疾考生可申请享受便利

厦门日报   2017-05-16 11:24

  中考听力、视力、行动不便等残疾考生可以享受诸如戴助听器、提供大字号试卷、延长考试时间等便利,5月20日提出申请。

  省考试院近日发布关于做好中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的通知。

  通知说,各地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和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提供一种或几种便利。

  譬如说,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大字号试卷等便利应试条件,他们可以携带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残疾考生可在5月20日向区招办提出申请,各地提交评估报告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专家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并形成《福建省中考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 ,送给残疾考生。(记者 佘峥 通讯员 晓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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