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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美丽乡村建设分四类 景观带长度不少于10公里

2014-06-27 16:36 来源:福州新闻网 0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导则》和《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导则》已正式出台。

  其中,《美丽乡村建设导则》主要将美丽乡村分为整治改造型、新建型、保护型、城郊型四大类型,将美丽内涵归纳为生态本底之美、分布格局之美、建筑之美、景观之美、市政之美、文化之美、环境卫生之美和安全之美等八大方面。针对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的特点,该导则还加入了闽都建筑建设的实施细则,介绍了具有独特闽都建筑风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颜色和特色符号。

  《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导则》主要对景观带做了具体限定,并将整治内容分为七大类,对建筑、道路、绿化、自然景观、绿道、市政环卫设施及家具小品的整治都提出了具体做法。明确规定,美丽乡村景观带是长度不少于10公里,串联各个美丽乡村且两侧自然或人文景色优美的带状廊道空间。(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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