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旅行社海底世界购票行为受规范 违规最高罚10万
2014-08-19 16:04 来源:青岛日报/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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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8日自青岛市旅游局获悉,进入旅游旺季以来,岛城一些著名景点周边旅游秩序出现一些问题,一些社会人员擅自设置揽客点,影响了市民正常生活,并导致游客权益受到损害。为此,市旅游局专门下发《关于规范旅行社在海底世界等景点购票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旅行社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依法经营的意识,防范经营风险。
通知要求,旅行社加强对电子行程单的管理工作,不得将电子行程单出卖或变相出卖、出借及送给非旅行社和个人使用。一经发现查实有此行为,将视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条关于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规定。并按照《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通知强调,旅行社要加强经营场所的管理,不允许旅行社擅自在街头等非合法登记的场所招徕旅游业务。一经发现查实有此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和取缔,并做出严肃处理。旅游社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的执业行为管理,严禁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导游人员上岗执业时必须佩带导游证并携带有旅行社标识的导游旗,一但发现没有佩带导游证、没有携带有旅行社标识的导游旗,除依照相关法规予以扣分处理外,将对相关旅行社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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