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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染整业积极贯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9-25 09:28 来源:石狮日报 0

  记者从泉州市染整清洁生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后于近日正式公布,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联盟要求各产、学、研成员单位,加快工业废气治理创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力度,全面推行先进工艺的清洁生产方式,促进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并于1995年、2000年先后做过两次修订,目前进行的是第三次修订。新法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上限额,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

  石狮市三大集控区已全面普及了低温低压和中温中压蒸汽的应用,全市所有染厂的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石狮市染整同业公会近期工作重点转向印染废气的治理,提出预防和治理并重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印染生产过程中工业废气产生的源头进行治理,重点研究定型机、烘干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和印花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进行治理的创新技术。石狮市染整同业公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石狮印染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记者  刘永红   通讯员  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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