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温情司法刚柔并济 释解冰融促和谐
2015-09-14 09:11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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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情,法官有情。日前,石狮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因未自觉履行债务险些被司法拘留,因考虑到其三岁女儿无人托管,执行法官通过释法说理和耐心沟通,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也放弃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的申请。执行法官的温情司法,令被执行人十分感动。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甲与被执行人张某乙、郑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张某乙与郑某系夫妻关系。2014年7月,张某乙向张某甲借款20.5万元,张某乙逾期未还款。2014年12月24日,张某甲向石狮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定本案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张某甲的诉求得以支持。后因张某乙与郑某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张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责令张某乙与郑某在限期内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两被执行人既未自觉履行,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无奈之下,张某甲向法院申请对张某乙和郑某进行司法拘留。9月10日,张某甲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在锦尚镇发现郑某行踪。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实施司法拘留,但郑某怀抱的三岁女儿无人托管的问题让经办法官犯了难。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协调沟通,郑某表示确实经济困难,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会积极履行债务。张某甲也体谅郑某要照顾小孩同意暂不拘留郑某,最后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
“若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应主动积极向申请执行人解释,尽量争取对方的谅解。” 执行法官表示,司法拘留毕竟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希望被执行人能尽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同时,执行法官也表示,执行过程中,他们也会根据不同的案件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该依法强制执行的,绝不手软。(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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