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缓刑期间多次脱离监管 被收监羁押
2015-09-06 08:24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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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缓刑,然而在缓刑期间,罪犯陈某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的规章制度,甚至“失联”。惠安县司法局建议石狮法院对矫正人员陈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日前,经石狮法院审理裁定,依法对陈某进行收监羁押。
据了解,陈某于2012年8月23日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狮支行申办一张信用卡,至2013年1月5日透支使用本金共计人民币56410元,超过规定还款期限后,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三个月仍不归还。2014年4月24日,石狮法院作出了(2014)狮刑初字第246号刑事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宣判后,陈某签署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保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办理登记手续。惠安县司法局也指定辋川司法所将陈某纳入社区矫正日常管理。
然而,陈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思悔改,经三次警告,仍拒不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社区劳动等活动,定位手机长期关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惠安县区域,且无法找到本人,脱管已超过一个月。根据相关规定,惠安县司法局建议对社区矫正人员陈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日前,石狮法院审理认为,罪犯陈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且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其行为已违反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撤销该院(2014)狮刑初字第246号刑事判决中对罪犯陈某宣告缓刑六个月的执行部分;对其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该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吴斌斌 吴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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