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居民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首超2万元
《石狮市201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通报》数据显示,石狮市2015年上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2万元,达到了2.1344万元,比全国(1.0931万元)、泉州市(1.5249万元)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出了1.0413万元、6095元。
石狮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全国上游水平,今年上半年,比全国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了近1倍。石狮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8.8%,低于全国9.0%的增长率,高于泉州市7.8%的增长率。石狮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高,得益于经济发达、城乡一体化推进快,城镇化水平高。
今年上半年,石狮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5077万元,全国、福建省、泉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5699万元、1.7761万元、2.0096万元,石狮市比全国、福建省、泉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出了9378元、7316元、4981元。石狮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8.8%,高于全国8.1%、福建省8.2%、泉州市7.4%的城镇居民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从目前已公布的数据来看,全国各省、市、区中,只有上海、北京、浙江3省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2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5万元的只有上海市和北京市。石狮市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665万元,预计,今年石狮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超过5万元,这也将是石狮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5万元大关。
石狮市今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1万元,为9157元,比全国(5554元)、福建省(6520元)、泉州市(8032元)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出了3603元、2637元、1125元。石狮市农村居民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9.6%,同样也高于全国9.5%、福建省9.4%、泉州市9.0%的农村居民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数据来看,石狮市和全国、福建省、泉州市一样,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差,一般与城镇化水平呈负相关的关系。今年上半年,石狮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4,与同期的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83相比,低0.09个百分点。(记者 刘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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