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考核成绩蝉联全省第一
日前,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14年度全省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考核成绩,泉州市以109分的成绩与厦门市并列位居全省第一名。这是泉州市继2013年度后,再度摘得全省第一的桂冠。
去年以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作为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落实工作的牵头部门,与沿海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力推动全市2014年度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落实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海洋环境质量不断提升。2014年,全市近岸海域海水符合一类和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达到65%,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比例为80.6%,分别比增0.7和0.5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近海水域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全省最大。2014年,泉州市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市人大《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决议》,全市投入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整治资金17.5亿元,投入资金为全省设区市最多。
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成效显著。2014年,在泉州湾新增治理互花米草220亩、种植红树林488亩,泉州湾现有人工种植红树林7500多亩,为我国东南沿海人工种植红树林面积最大的区域,发挥着巨大的景观效益和生态效益;投入近2000万元,完成青山湾、西沙湾沙滩修复工程,两湾再现“碧海银滩”景象;惠屿岛整治项目在全国同类项目中率先通过国家海洋局验收。此外,从今年起,泉州市在全省沿海设区市中率先开展全岸线海漂垃圾治理三年行动,从日常清理、属地负责、部门协作、投入保障、考核考评等方面建立海漂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海洋生态环境管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去年县级机构改革中,石狮市、晋江市和南安市分别获批设立了独立的海洋与渔业局,极大地提升了泉州市基层海洋管理能力。今年1月,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省渔业厅、泉州市政府等签订了《泉州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共建协议》,决定在今年投入1488万元共同建设泉州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历年最大。深入开展“百姓富·生态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题活动,全年共筹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资金428万元,在主要海湾放流对虾、鱼类和中国鲎苗种5.06亿尾,在石狮、晋江、洛阳江流域放流淡水鱼苗75万尾,投入资金和放流苗种数量均为历史最多。(记者 王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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