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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公安局对办案民警发“黄牌警告”

2015-07-16 09:10 来源:石狮日报 0

  “黄牌警告”这个足球场上常见的动作,用在办案民警身上同样也是一种监督警示。记者获悉,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7月6日,石狮市公安局对两个辖区派出所办案民警分别下发了“黄牌警告”。这是该局实施执法质量“铁案工程”以来第一次下发“黄牌警告”。

  据悉,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完善的执法办案工作体系,落实案件考评结果的运用,有效整改突出执法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自2014年以来,石狮市持续开展以“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执法质量“铁案工程”。作为“铁案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市公安局实行执法预警机制,对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考评通报、编发《执法质量“亮剑台”通报》、《刑事执法质量分析专报》,以及下发《执法问题预警通知书》(即黄牌警告)和《内部执法过错意见书》(即红牌警告)等办法来兑现执法责任奖惩。

  记者了解到,近期该局又下发《关于实施执法质量“铁案工程”工作意见的补充通知》将每月案件质量考评中被考评为不合格的纳入黄牌警告的适用范围。此举进一步完善了考评方式以及执法预警机制,落实了执法责任奖惩。

  根据通知明确规定,一年内被黄牌警告一次的,给予主要责任民警打招呼处理;二次的给予主要责任民警谈话处理;三次以上的(包含三次)给予主要责任民警告诫处理。

  “不想挨黄牌或者被红牌罚出场,就得认认真真把手头案件办好。”办案民警小黄告诉记者,这对办案民警的监督作用不言而喻。(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王伟斌  黄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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