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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石狮这对“老赖”夫妻 可按举报财产处理额10%获得奖励

2015-06-29 10:12 来源:石狮日报 0

石狮法院首份悬赏执行公告出炉 举报这对“老赖”夫妻,可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10%获得奖励   本报讯  “1号悬赏执行公告新鲜出炉,迅速围观!找到财产,可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10%给予奖励!” 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一对夫妻因借款50万元逾期未归还,被法院纳入“老赖”黑名单后,夫妻二人依旧逍遥法外,申请人蔡先生于前日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承诺举报人可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10%给予奖励。同时,举报人能够找到被执行人,给予500元奖励。

  据了解,这是《石狮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布后,石狮法院发布的首份悬赏执行公告。

  家住蚶江镇毓英小区8号的林文法、吴玉玲夫妇,以经营周转需要资金为由,于去年先后向蔡先生借款50万元。截至还款时间,林文法、吴玉玲夫妇均未按规定归还。经起诉审理,去年8月29日,石狮法院判决林文法夫妻二人偿还蔡先生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而林文法夫妻二人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去年11月24日被纳入全国失信黑名单。为了督促这对“老赖”夫妻执行法律判决,今年2月3日石狮法院通过“一网两微”曝光,但夫妻二人依旧不理不睬、避而不见,申请人判定权益至今分文无法兑现。

  前日,申请人蔡先生委托律师,向石狮法院提出申请:举报人提供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蔡先生承诺按10%奖励举报人;举报人如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并得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申请人承诺按石狮法院的规定标准,奖励举报人500元。即举报林文法、吴玉玲藏匿住处,使法院找到林文法、吴玉玲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后使得本案标的额执行的,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10%给予奖励。

  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规定,石狮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蔡先生的申请,决定对被执行人林文法、吴玉玲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的范围为该夫妻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投资、联营、收益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情况。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581(林法官)石狮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详请可关注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公告:http://www.ssfy.gov.cn/infoshow.php?id=2530)(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林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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