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5-05-19 10:54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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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民调解,再进行司法确认,这样的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日前,石狮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方式调解一起劳资纠纷,当事人享受到司法便民利民的同时,还省下一笔不小的诉讼费,这也是石狮法院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之一。
来自江西的苏某等人因被石狮某服装加工厂欠薪三个多月,共计金额10万余元,故将该服装厂起诉到石狮法院。“石狮某服装加工厂去年已经倒闭,若按一般的诉讼渠道,苏某等人还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案件裁定下来后,他们也只能拿到部分工资。”石狮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详细了解案情后,建议苏某等人到纠纷发生地灵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再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申请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确认。在得到当事人同意后,石狮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灵秀镇调委会联络员,让调委会承接受理诉调对接中心分流的其辖区内劳资纠纷调解。
据了解,为多元化化解纠纷,石狮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方式,对部分案件进行分流,当事人遇到纠纷时,不仅可以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还可就近找到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或其他专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上述方式调解生成的裁定书,一经法院确认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履行义务一方不按调解书履行,当事人可向石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窗口申请强制执行。(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谢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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