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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29岁小伙挪用公司15万多元被判刑

2015-03-25 17:19 来源:石狮日报 0

  “财富人所羡,但须问来源。”只因一时贪念,福建某纺织公司业务员陈雷飞(化名),利用负责销售、代收货款等便利,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把从客户处收取的货款15万多元挪为己用。近日,石狮市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据悉,现年29岁的广东小伙陈雷飞,原受雇于福建沿海一纺织贸易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负责销售及代收货款。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间,陈雷飞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采取指示公司客户将款项汇入非该公司专用的银行账户及现金收取货款未及时上缴等手段,截留货款,先后多次从某制衣厂和某纺织公司等客户处收取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5万多元挪为己用,后被其所任职的公司清账时发现问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陈雷飞逃往广东某地,后被抓获归案。归案后的陈雷飞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积极进行退赃赔付,取得了所任职公司的谅解。

  据了解,陈雷飞系单亲家庭,早年父母离异,母亲后改嫁重组家庭,羁押前,陈雷飞与母亲居住一起,家庭经济较为拮据。2012年11月,因父亲突发脑溢血住院治疗,再加上各项家庭生活支出较大,月工资并不高的陈雷飞遂萌发了动公司货款的念头,于是发生了上述违法行为。(记者 刘巧丽 通讯员 纪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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