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石狮 > 石狮新闻 > 正文

石狮12345民生咨询 如何办理首套房证明?

2015-03-06 15:01 来源:石狮日报 0

  1.如何办理首套房证明?

  答复:办理石狮首套房证明的受理单位为石狮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具体地址为石狮市八七路房地产交易大楼二楼1、2、3号窗口(石狮市公安局对面)。应根据情况携带以下证件:1.查询本人房产登记信息,应由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2.查询本人及家庭成员房产登记信息,应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填写查询申请书。备注:家庭成员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记载为准。

  2.2015年新农合特殊病种到期是否需要续签?

  答复:2014年度已办理石狮市新农合特殊病种的参合人,2015年度无需再到服务窗口办理续签,服务中心将根据2014年度特殊病种的信息进行登记。{除了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需按期审批}。若2015年度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参合人,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门诊特殊病种专业门诊病历到新农合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详情可致电新农合服务中心窗口咨询(83010969)。(玲娥 整理)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石狮33家布企48组面料产品入围并获奖
下一条:新春开工之日 石狮一漂染厂仓库突发大火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