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恶意“集赞” 石狮市民可向12315举报
2015-03-05 15:52 来源:石狮日报
0
消费维权,关乎民生。为保护消费者权益,2014年石狮市工商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想消费者之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共受理者咨询、投诉、举报案件92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1万元。
【案例】去年“五一”,石狮某儿童乐园为提高知名度,通过微信“集赞”方式推广开业活动。后因参与集赞人数过多,经营者基于运营成本考虑,单方面取消“集赞”换票和预约活动,并表示“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其所有”。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营者在微信发布集赞活动属“要约”行为,消费者按要求完成集赞属“承诺”,至此双方形成了消费合同。消费者认可并完成了经营者指定行为的要求,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经营者更不能以“最终解释权”来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
【警示】微信集赞、微博转发是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营销手段,有些商家却以此为噱头来欺骗消费者,出现问题又以“最终解释权”来规避风险,免除自身责任,此类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底线。石狮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要警惕类似“集赞”等恶意营销行为,也可向12315举报。(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蔡镖仔)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