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新措施 鸿山宝盖蚶江将有公交枢纽
2015-03-04 08:5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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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3月4日讯 石狮拟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公共交通发展专项基金,对新购传统能源公交,按车辆总价的30%进行补助;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补助总价的35%。
昨日,海都记者从石狮市交通提升办公室获悉,《石狮市关于提升公交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正式出台。根据《措施》,石狮将重点推进公交总站建设,并按照“一镇一枢纽”的布局方式,5年内在鸿山、宝盖和蚶江分别建设一座二级公交枢纽。建立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对违规建设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项目,一律不予以验收。
全面推广普及公交IC卡,推动手机支付方式应用,加快公交IC卡充值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实现关联银行卡的公交IC卡充值刷卡功能,即凭关联银行卡刷乘公交。并制定《石狮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建立起专门的考评体系,将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与公交企业服务质量挂钩,以引导公交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届时,石狮交通部门将联合财政局提出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相关奖励建议方案。
《措施》还要求,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对违规、干扰公共交通正常运行的社会车辆和沿街摊点,将联合石狮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同时,逐步在石狮中心城区逐步控制和减少摩托车保有量,引导市民选择公交出行。
此外,在保障公交职工正常休息休假的基础上,将公交驾驶员列入石狮市紧缺工种,政策上予以支持,解决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子女就学问题,同时建立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引导公交驾驶员参与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海都记者 李昌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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