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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10家判刑11家 石狮市“重办”恶意欠薪企业

2015-02-11 16:05 来源:石狮日报 0

  每到年底,工人工资欠薪问题日渐明显。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我市共有10家企业因恶意欠薪被纳入“黑名单”,同时,石狮法院也审理了11起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石狮法院工作人员正在给农民工发放工资(颜华杰 摄)

  石狮法院工作人员正在给农民工发放工资(颜华杰 摄)

  10家恶意欠薪企业被“拉黑”

  日前,石狮瑶林世家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侦办。与此同时,市人社局还把该公司的信息报送泉州人社局,并由泉州人社局提供给人民银行泉州支行录入企业征信系统,这意味着该公司已被纳入“黑名单”。据了解,和瑶林世家一样被纳入“黑名单”的还有9家企业,全部都是因为恶意欠薪。

  “恶意欠薪的企业,将被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信息库,并提交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办理信贷业务重要参考。”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黑名单”企业还将纳入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及列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记录。

  多部门联合打击恶意欠薪企业

  为有效解决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2014年以来,石狮法院共审结11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判处结果轻则缓刑一年,重则实刑十个月。

  2013年3月至11月间,叶某无证经营的鞋服厂,先后雇用曾某等18名工人。截至2013年11月,叶某拖欠工人的劳动报酬共计67103元。为躲避工人追讨劳动报酬,叶某外出逃匿。后经市人社局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叶某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落网后,叶某仍未支付工人工资,被石狮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同时,因年底欠薪案件日渐增多,市公安局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重点督办。接到报案时及时受立案,同时将受立案、撤销案件、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等情况在2日内通报治安管理大队,由治安管理大队录入“两法衔接系统”,并通知市检察院。

  讨薪别冲动

  应注意方法方式

  越接近年底,讨薪潮也日渐明显,在讨薪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极端讨薪方式,得不偿失。

  2013年4月,孙某为讨要1200元工资,酒后纠结朋友与老板发生争吵,混乱中还打伤了一名小孩,导致小孩头部损伤致左颞顶骨骨折。后孙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一年三个月。无独有偶, 2014年2月21日,为帮在理发店上班的妹妹讨回工资,陈某叫来两名老乡与理发店的老板苏某、蓝某发生争执并引发互殴。争执过程中,陈某持剪刀捅伤蓝某背部,导致蓝某轻伤一级,后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市公安局提醒,农民工在讨薪时要注意方法方式,应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讨薪要持留证据。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前,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表、欠条、能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等。

  另外,要及时投诉举报。农民工打工遇到欠薪时,要尽早到用工发生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切勿错过相关部门受理时效。(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程耕轮 何荣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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