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灵秀镇推进大民政工作 温暖弱势群体
石狮灵秀镇党委、政府以改善民生为第一要务,以“规范便民、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加大力度持续改善民生保障,抓好抓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多举措扎实推进大民政工作,确保项目惠及于民。
灵秀镇在建成彭田、灵山、曙光、塔前、灵峰、仕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础上,去年又新建港塘、灵狮两所服务中心,结合居家养老落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有力地解决老龄人生活和娱乐上的后顾之忧。524位8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享有50元高龄补贴及57位9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享有100元高龄补贴,享有补贴金共计382800元,实现个个享受高龄补贴。
灵秀落实低保对象公布制度,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全镇有低保户209户501人,年度共发放保障金1579164元。同时,灵秀积极配合慈善总会做好慈善贫困学生走访入户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大学学业;在元旦、春节、“七一”、重阳节等节日期间,开展扶贫慰问送温暖工作。做好城乡“三无”老人及孤儿摸底调查工作,每人一次性发放补助金3000元。
该镇做好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摸底上报工作。去年共上报此类对象25名,给2013年96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贴金60360元。按时足额发放现役退役士兵补贴金,共有18人发放补贴金655830元;该镇现有优抚对象46人,经常深入到优抚对象家庭检查各项政策落实与否,并关心和了解各个优抚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都及时解决;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及时开展临时困难救济和大病医疗救助。2014年8月该镇被泉州市评为“双拥模范镇”称号。
灵秀切实做好残疾人阳光护理费的审核工作,及时足额发放补贴金。去年该镇享受此项政策的对象210人,发放补贴金182400元。做好57名残疾家庭子女及残疾人助学工程,发放助学金8.76万元,确保残疾家庭子女及残疾人接受教育。继续做好对自主创业残疾人的扶持工作,7家爱心小店获得创业扶持补助金2.1万元,2家种养殖业获得补助金1万元,2家较大型阳光创业残疾人获得补助金1万元。做好贫困残疾人住房修缮补助工作,4家残疾人家庭得到此项优惠政策,做好贫困残疾人医疗及康复救助申请上报工作。今年共上报医疗救助50人,康复救助24人。为6名残疾人进行无障碍改造——卫生间安装扶手及浴凳使残疾人实现居家无障碍。落实为民办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为9名生活不能自理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护理补助金1.8万元。(记者 傅文忠 通讯员 张瑞富)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