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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2015年城乡低保执行新标准 金额提至580元

2015-01-31 15:19 来源:闽南网 1

  从今年起,石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执行新标准,将按照户月人均收入580元的标准执行。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由生活特困户户主申请、村(居)委会核实上报,经镇(街道)、石狮市民政局审核后,拟公示从2015年1月起给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名单。

  据介绍,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重点对象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三无”老人、孤儿、重病残人员,以及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因突发灾害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灾因病致贫户。

  如发现申请人有虚报、隐瞒情况的,或者有其他不同意见的,可向镇(街道)或民政局反映。(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王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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