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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17个村参合村民“家门口”看门诊可报销

2015-01-26 10:43 来源:石狮日报 0

  昨天,记者从市卫计部门获悉,根据上级精神和石狮市实际情况,经审核、评估、公示等程序,决定确认11家村居医疗单位为石狮市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加上此前的6家,目前,石狮市有17家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此举意味着,这些村的参合村民到这些村级医疗机构看门诊,不仅能享受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费用还可按相关标准进行补偿。此前,石狮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市、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

  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2013年,根据省卫计部门要求以及石狮实际情况,石狮市在完成市、镇(街道)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各村(居)卫生所(室)信息化建设,并把此事纳入当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当年9月开始,石狮市就组织开展村卫生所乡村一体化管理软件应用的试点工作,石狮是泉州唯一的试点县市,也是全省最多试点的县市。当年,共有6个村卫生所(室)成为试点单位。与此同时,石狮市对其他村(居)卫生所(室、站)也进行信息化建设。去年,经过各方努力,全市165家卫生所(室、站)100%完成信息化建设。记者了解到,该系统有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等三大功能,并与全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联结,从而实现信息共享,老百姓到这些医疗机构看病,可查询健康档案及既往看病记录,方便医生看病,提高诊疗水平与健康管理水平。而这17家被确定为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单位,还有新功能,即药品零差率销售,参合村民到这些机构看门诊,可按标准获得补偿。

  记者了解到,根据石狮市2015年普通门诊补偿标准及结算办法,参合人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补偿标准4元/人次,其他医疗费用报销50%,单次最高报销限额15元/人次(含一般诊疗费报销金额),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50元/人。(记者 许长财)

  附:石狮市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灵秀镇:华山村卫生所

  宝盖镇:雪上村卫生所

  蚶江镇:东垵村卫生所、莲东卫生所

  永宁镇:西厝卫生所、梅林村卫生所、永宁居委会南门卫生室

  鸿山镇:莲厝村卫生所

  锦尚镇:厝上村卫生室、厝上村卫生所、港前村卫生所、西港村卫生所、卢厝村卫生所、卢厝村西坑卫生室、东店村卫生所、东店村卫生室、东店村新大街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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