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调整三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政策
2014-11-21 11:50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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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第九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目前已经开始实施,新一期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呼应职工需求,在参加团体人数、补助标准、审批程序等方面有所调整。
据悉,凡在石狮行政辖区内的企业单位,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本企业80%以上的职工参加,总数达到300人以上即可参加团体医疗互助活动;为了让职工直接享受医疗互助活动实惠,企业类职工住院津贴由每人每日30元提高至每人每日50元,最高不超过30天。此外,为了方便职工办理补助手续,减少审批程序,让职工更快领取补助金,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委员会放宽补助金审批的权限。今后,石狮办事处可审核2万元以下的补助金,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补助金送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审核后,由石狮办事处发放。(记者 庄玲娥 通讯员 颜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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