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男子为讨债非法拘禁殴打他人被判刑
2014-11-03 12:00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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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我借钱去赌博,发了工资又不还,我于是叫人把他抓起来打。”日前,打人的汪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个月。
江西男子汪某和高某一同在祥芝跑船。2013年9月份出海期间,高某和同事一起打牌,还向汪某借了5000元作为赌资。没多久,5000元全部输光。高某答应回港后领到工资,马上还钱。2014年1月14日上午,高某领到工资3000元。“领钱时,刚好碰到一个老乡,之前欠他3000元,我就先把钱还给老乡。”据高某交代,汪某看到他把钱还给别人后,便找来“酒鬼”等两名男子(均另案处理)狠狠打了他一顿。
期间,高某偷偷报了警,不料被汪某发现。汪某一气之下,用电线绑住高某的手脚,抢走他的手机和银行卡,打他逼他说出银行卡密码。随后,汪某等人又把高某送到码头的一个小房间里关了起来。直到当天下午4点多,汪某接到老板的电话,说警察在找他,汪某才把高某放了,自己则跑回江西老家躲了起来,直到今年6月份才被抓获。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伙同他人为索取债务,采取捆绑的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林少如 蔡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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