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两人被石狮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2014-10-29 11:37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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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信息不仅涉及个人隐私,还事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截至目前,石狮法院共受理两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两名被告人通过互联网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电话营销或业务推广。其中,被告人谢某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达20万余条。据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被告人王某,安溪人。自2012年2月份起,王某在位于灵秀镇港塘村一租房处,利用电脑开设名为“全讯足球免费推荐网”的网站(网址为www.825688.com),发布足球赛事结果预测信息,吸引他人入会赚取会费。为吸引更多人入会,王某通过腾讯QQ向网名为“深圳威廉”、“福建商务调查”(均另案调查)购买赌球人员的手机通话记录清单(内含3888个手机号码),并通过通话清单中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推荐其所建网站。经审理,王某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刑罚八个月及罚金两千元。
被告人谢某,安溪人,在石狮经营一家茶叶店。为推销茶叶,谢某通过互联网向他人购买20万余条包括姓名、住址、电话等内容的顺丰快递、圆通快递、宅急送快递客户个人信息,并交由话务员进行电话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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