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私企成为职务侵占重灾区 三招预防职务侵占
上至公司老总,下至商品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始终无法杜绝。根据警方提供的数据,今年以来,石狮市公安局共立职务侵占案件14起,破13起,涉案价值200多万元,为企业挽回损失125万余元。在这些案件中,私企成为职务侵占重灾区。究竟是什么让职务侵占犯罪频发?又该如何打击职务侵占行为?
出纳侵吞钱款30余万元
9月23日,经侦大队接事主举报,其公司出纳人员27岁的晋江女子陈某斯,利用担任公司出纳员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钱款数十万元。
接警后,经侦大队迅速指派侦查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之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斯利用担任某实业有限公司出纳员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私自将公司账户内的钱转入其个人账户内,共计侵占公司钱款30余万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陈某斯所触犯的是职务侵占罪。所谓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来讲,职务侵占罪最高可判15年的有期徒刑。”办案人员说。
多为管理存在漏洞所致
昨日,记者从经侦部门了解到,今年来,石狮市公安局共立职务侵占案件14起,破13起。民警介绍,近年来,侵占案件在一些企业频频发生,企业财产不断遭受损失。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这些案件大多发生在私营企业,犯罪主体除个别公司老总外,多数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职务不高的年轻人。而业务员、会计员、仓管员和保安员及生产操作人员是案件高发人员,其中以业务员和会计员居多,他们一般掌管着业务实权、承办具体事务或经手管理财物、直接接触现金商品,职业“油水”多,罪犯往往监守自盗,将本公司、企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企业里的职务侵占多数是“小打小闹”,并未从根本上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一般出现此类现象,很多公司、企业以追回损失为目的,仅仅对相关人员进行辞退、罚款了事,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人的侥幸心理。如果公司能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才能更好地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招预防职务侵占犯罪
据经侦民警介绍,职务侵占犯罪是可以防止和遏制的,应该从多方面入手。
首先,从源头上把好用人关。企业里的员工监守自盗,反映出了用人单位用人方面存在着缺陷。因此,用人单位从招人开始就必须注意员工队伍的纯洁性,全面考核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道德水平。对于管理人员的聘用任职更应慎之又慎,特别是任用经营、生产、仓库保管、购销、会计等部门中的实权人物和经管钱物的职员时,必须看准选好。
其次,加强员工的普法教育,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职务侵占的发生与员工缺乏守法观念有很大的联系。作为企业,加强员工的普法教育很有必要,让员工明白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必须担负的责任,明确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职责所在。
第三,建立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用人单位内部必须健全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特别是在物资、财务和劳动工资管理、产品仓管及经销等方面都要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消除职务侵占犯罪产生的“温床”,让员工有章可循。(记者 柳彩霞 通讯员 黄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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