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石狮 > 石狮新闻 > 正文

石狮市公安局力推办案“积分制” 促进能动执法

2014-10-14 16:14 来源:石狮日报 0

  为进一步激励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促进民警能动执法,不断提高整体办案水平,近日,记者获悉,石狮市公安局立足现有警务机制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了《石狮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绩效积分制度实施细则》,将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果等纳入积分范围,对年度办案绩效积分累计前5名的民警和第1名的审核民警予以报功。

  “现在单位有记分牌,每个月通报办案民警的积分,大家都争着办案,尤其是难度高的系列案件、团伙案件。”一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据介绍,为充分体现办案数量与效能、节奏与效率、质量与效果的三者关系,充分体现多办案多得分、少办案少得分、办高质量案件得高分、办低质量案件得低分、不办案不得分的鲜明导向,市公安局办案积分制根据案件的类型、办理案件的难易度制定了相应的积分标准。实施执法办案绩效制度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基层民警因“办案越多问题越多”的现状导致怕办案、不愿意办案、案件数量和质量无法同步的难题,实现科学考评,大大提高了基层办案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福建省公安厅执法质量考评中,市公安局以平均91.92分的成绩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排名中名列前茅,在今年上半年泉州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该局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接处警、同步录音录像等四项考评排名均在全市前列。(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黄华雄)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石狮市公安局组织民警法院旁听庭审“取经”
下一条:石狮一女子网上购买动车票先后被骗走44万余元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