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船长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刑事立案
2014-10-13 15:18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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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石狮市公安局获悉,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依法向其移送的“闽狮渔06**1”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船长蔡某已被刑事立案。
8月23日,“中国渔政35306”船在泉州海域内巡航时发现,“闽狮渔06**1”渔船涉嫌在禁渔区海域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拖网进行捕捞作业。经调查取证和审查,执法人员认定“闽狮渔06**1”当事船长蔡某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340条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据悉,这是今年泉州市渔政机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的第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地法院已分别对此前移送的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由于案件特殊性,将择日宣判。这些案件是石狮市持续大力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依法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极大地震慑和警示了非法渔业捕捞行为,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成效初显。
据了解,下一步泉州市、石狮市渔政机构将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海洋捕捞渔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查处渔业违法行为,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百姓富生态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王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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