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客运凌晨2-5时未停车休息1年内不增新班线
10月1日起,泉州行政区域内,道路客运车辆凡是发生严重超员、超速,严重违法运输经营,发生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这四大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道路客运企业将被着重追责。包括企业安全员、专线管理员、交通违法驾驶员、承包经营者在内,除了接受带车学习外,企业新增班线、运力及班线调整申请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客车超员50%以上 暂停班线调整申请1年
记者从交通安办部门获悉,此次泉州出台的这一新规,旨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客运车辆发生四大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出台了细化惩处措施。
客运车辆发生严重超员的,超50%以上,由原作出道路运输许可的机构立即收回配发给该车的牌证,同时暂停受理客运企业新增班线、运力及班线调整申请(以下简称“三类业务申请”)1年。超20%以上50%以下的,企业经营管理员或专线管理员(企业安全员)、交通违法驾驶员、乘务员、承包经营者(以下简称“四类相关责任人”),需接受带车学习3天;暂停受理三类业务申请6个月。
在普通公路超速80%以上 责任人带车学习7天
客运车辆发生超速严重违规行为的,区分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同时根据超速比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凡是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超速8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80%以下的,四类相关责任人带车学习7天,暂停受理三类业务申请1年;在普通公路超速50%以上80%以下的,四类责任人带车学习5天,暂停受理三类业务申请1年。
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带车学习5天,暂停受理业务申请3个月;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带车学习3天,暂停受理业务申请3个月;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的,四类责任人带车学习两天。
另外,客运企业驾驶员饮酒驾驶客运车辆的,四类责任人同样需带车学习7天,暂停受理业务申请1年。
凌晨未停车休息的 暂停受理业务申请1年
此次新规还对几类严重运输经营违规行为作出了处罚。
凡是出现客运车辆在凌晨2点至5点未停车休息的;客运车辆经营者或驾驶员擅自将客运车辆交由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的;客运车辆未经过日趟检验合格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四类相关责任人一律需带车学习7天,并暂停受理其三类业务申请1年。
另外,客运车辆发生较大以上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牌证将被收回,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申请新增运力,暂停受理新增班线及班线调整1年。如果发生死亡两人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四类责任人带车学习5天;死亡1人的,带车学习3天。(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王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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