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商品出问题 快递费商家该不该出?
2014-09-29 16:59 来源:石狮日报
0
日前,消费者严女士致电12315咨询,两个月前,她给儿子买的儿童电动车质量有问题,报修后商家却要她支付30元的快递费,这合理吗?
据严女士介绍,6月18日,她在石狮长途汽车站附近的某母婴店给儿子买了一辆儿童电动车,保修期一年。两个多月后,电动车的电瓶出问题,商家将电动车快递给厂家维修。9月15日,商店告知严女士电动车已经修好了,但她要支付30元的快递费。商家表示,电动车虽然在“三包”有效期内,有质量问题可以免费维修,但快递费用必须由消费者承担。
12315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商家免费修理。而商家因自己维修不了需要返厂维修,是商家的原因,至于商家将产品寄回厂家而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商家自行承担,而不应该向消费者收取。(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黄滨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