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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市民找装修公司装修 即将到期水电部分都没完成

2014-09-28 15:30 来源:石狮日报 0

  龚先生买新房后,找了石狮东港路一家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可没想到快到约定期了,装修公司竟连水电部分的工作都还没完成,且质量不过关。好在有工商部门协调,不仅解决了装修合同纠纷,也给其他装修者支了招。

  日前,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龚先生投诉某房屋装饰合同纠纷的电话。龚先生称,2014年6月份,他与东港路一家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费30762元,8月20日装修完毕。在装修的过程中,龚先生发现装修公司的装修进度非常慢,快到最初约定的时间了,装修公司仅做了水电部分的工程。装修公司称,是因为水电做得不合理才影响了装修进度,希望龚先生能延长装修时间,龚先生对此无法接受。

  “最初我们可是签了有关合同的,现在装修公司却没能在约定的时间里完成。”对此,龚先生要求装修公司给予结算已做的工程款,并要求与该装修公司解除合同。然而经过多次联系协商,问题仍没有得到处理,无奈之下龚先生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电话后,市工商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对此,工商执法人员认定,在此次纠纷中,该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现场制作调解书。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装修公司答应只收取龚先生8000元水电工程款;此外,装修公司承诺将于11月20日前装修完毕,双方根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装修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工程,装修公司需支付龚先生每日工程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装修公司施工时间超过约定完成时间一个月,龚先生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一定要选择有一定规模、正规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并按合同约定选好装修材料的价格、品种及规格,最好以实物为准。此外还应查看装饰公司的资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记者 刘晓娟 通讯员 卢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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