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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布制度逼出十年“老赖”

2014-09-15 15:33 来源:石狮日报 0

  “我已经和申请执行人达成调解,请求法院把我的个人信息从‘曝光台’上撤下来。”昨日下午,被执行人王某匆匆忙忙找到石狮法院,要求删除他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日前,石狮法院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将“老赖”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予以曝光,促使这起历时十年的旧案终于成功执结。

  在原告林某与被告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因向林某购买旅游鞋,欠下货款72000元。后经林某多次催讨,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2004年4月,石狮法院判决王某如约偿还后,王某仍拒绝履行。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自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林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石狮法院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其财产线索,均无法得知其有执行价值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上个月,石狮法院依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工作制度”,把王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在曝光台上予以曝光。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王某实行“限高令”,即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日前,迫于法律的高压态势,拒不执行的10年“老赖”王某终于主动找到石狮法院。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义务,这起历时十年的旧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鄞志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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