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老板拖欠工人工资 虽主动自首仍获刑半年
2014-09-12 15:49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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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经营不善倒闭,老板张某欠了工人18万余元工资后逃匿,虽然他最后主动投案自首,并结清了大部分拖欠工资,但他仍要面对刑罚。日前,石狮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1年2月起,张某租赁石狮灵秀港塘村一房屋无证经营服装加工厂,先后雇佣曹某、周某等人务工。在拖欠26名工人2011年10月至12月工资共计183177.6元后,张某逃匿。
在张某逃匿期间,经相关部门见证,曹某、周某等几名工人将张某服装厂遗留的设备、服装进行变卖,用来支付他们被拖欠的部分工资。
去年年底,张某逃匿至广州,后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劝说下投案自首。在取保候审期间,张某主动联系被拖欠工资的工人,除两名工人工资款3600元未结清外,其他大部分被拖欠工资已结清。
日前,石狮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张某当场支付剩余的3600元工资款。但根据刑罚相关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张某案发后能主动结清拖欠工资,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记者 詹伟志 通讯员 吴斌斌 蒋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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