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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启动森林采伐限额编制 促进森林科学经营

2014-09-11 08:44 来源:石狮日报 0

  为有效促进森林科学经营,实现森林资源“越采越好”,按照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即日起,石狮市将在全市组织开展“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这是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获悉的。

  据介绍,今后,凡在林地上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的林木,都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编制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采伐的森林和林木,农村居民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编制范围。

  编限单位方面,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省属国有林场、县办国有林场等单位编制采伐限额。集体、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采伐限额。其中企业或个人所有森林在同一县域范围内、经营规模达到2万亩以上,且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可以单独编限。

  据了解,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是《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坚持限额采伐制度,切实做好采伐限额编制,保障采伐限额严格执行,对于巩固发展林业改革建设成果、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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