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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10类项目

2014-09-01 09:02 来源:石狮日报 0

  日前,福建省商务厅对做好2014年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行通知,对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及标准,以及申报条件等进行了明确。福建省2014年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启动,石狮市有符合条件的电商园区、电商企业可及时申报。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将对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行业龙头引进、闽货上网,跨境电子商务和支撑保障体系等予以支持。福建省2014年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10类项目,包括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认定、引进行业龙头项目、“闽货”上网拓展市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境外仓储、本省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创建、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贷款贴息、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和跨境支付、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等。(记者 兰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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