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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因污染物排放未达标被通报

2014-08-30 09:26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30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政府获悉,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因污染物排放未达标被通报。

  根据泉州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显示,2014年7月,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多时段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原废气治理工艺已无法满足新标准的排放要求。

  以上行为违反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被责令于今年12月31日前对锅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将被责令停业、关闭。(海都见习记者 李昌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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