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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银行业就进一步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向社会公开承诺

2014-08-25 11:09 来源:石狮日报 0

  为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大金融服务企业力度。各银行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严格遵守省政府“五不”要求,即不减少信贷规模、不釜底抽薪、不提高续贷门槛、不随意抽贷、不随意压贷。

  二、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各银行要继续推进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的建设,完善专营机构,向金融服务薄弱区域延伸机构网点、服务网点。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服务需求,合理进行网点布局,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网络。

  三、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各银行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多元化融资路径。在符合发放贷款条件下,不断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推广新型融资模式。特别是要积极配合各行业协会实施企业转贷周转基金,帮助企业在当前形势下正常转贷续贷、生产经营。

  四、优化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各银行要根据企业客户的实际需求,努力改善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优化信贷结构,盘活信贷存量,扩大中长期贷款规模,持续健全企业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提升企业金融服务技术水平,推动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五、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各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模式,优化金融服务流程,创新信贷审批机制,尽可能争取企业授信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不断优化转贷续贷审批流程,加快转贷、续贷的审批和放款速度,确保实体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快速落到实处。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要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规定,纠正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对小微企业贷款、农户贷款和个人贷款收取除利息以外的任何服务费。

  七、防范金融风险。各银行要科学进行贷款风险分类,对发生资金风险的实体企业,积极采取“主动帮扶、分类处置、一致行动”的原则。对生产经营良好、暂时出现资金链紧张或涉及担保责任风险的企业,经其主动申请、积极应对,各银行要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切实做到不压贷、缓贷、减贷、抽贷;对由于过度融资、过桥资金利率高而引发的资金链风险,但产品有市场、有品牌、影响大的企业,不搞“急刹车”,要循序渐进帮助企业“瘦身”;对于确实无法维持经营的企业,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助推企业重组整合。

  八、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各银行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在各业务环节配备相对专业的、有经验的业务人员,以提高企业服务水平。

  九、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各银行要坚持激励约束,制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情况要进行考核;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要有一定的容忍度。

  十、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各银行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载体主动宣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和服务成效,普及金融知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动、对接,畅通政银企信息沟通渠道,为企业提供信贷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知识等信息服务,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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